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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提学《洞学十戒》
高名贲亨,字汝白,浙江临海人。明正德时,江西提学副使。
宏谋按:白鹿洞书院,自朱子揭示学者,体要粲然大备。后儒振兴洞学,遞有规条,要皆庚续发明朱子之意。然或以其词之繁,非幼学所能尽晓。独高公立《洞学十戒》于末学病痛,尽其表里。而杜渐防微,尤当自幼学始。使之重以为戒,从事圣贤之途,则凡所以禁其为彼而导其为此者,不啻言提其耳矣。宏谋故辑此,以终是卷,其于揭示中所云规矩禁防之具,盖不无小补云。
一曰立志卑下。
谓以圣贤之事不可为,舍其良心,甘自暴弃,只以工文词博记诵为能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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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曰存心欺妄。
谓不知为已之学,好为大言,互相标榜,粉饰容貌,专务虚名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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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曰侮慢圣贤。
谓如小衣入文庙及各祠,閒坐嬉笑,及将圣贤正论格言作戏语,不盥栉观书之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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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曰陵忽师友。
谓如相见不敬,退则诋毁,责善不从,规过则怒之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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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曰群聚嬉戏。
凡初至接见之后,虽同会亦必有节。非同会者,尤不可数见。若群聚遨游,设酒剧会,戏言戏动,不惟荒废学业,抑且荡害性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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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曰独居安肆。
谓如日高不起,白昼打眠,脱巾裸体,坐立偏跛之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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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曰作无益之事。
谓如博奕之类。至于书文,虽学者事,然非今日所急,亦宜戒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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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曰观无益之书。
谓如老庄仙佛之书,及战国策,诸家小说,各文集。但无关于圣人之道者皆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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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曰好争。
凡朋友同处,当如久敬之道,通财之义。若以小忿小利,辄伤和气,与涂人无异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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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曰无恒。
夫恒者入圣之道。小艺无恒,且不能成,况学乎?在院生儒,非有急务,不宜数数回家。及言动课程,俱当有常,毋得朝更夕变,一作一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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